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将已报废固定资产(已满使用年限)以询价方式进行处置,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废旧固定资产处置
二、标的概况
1.本公司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,处置固定资产详见《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拟处置固定资产清单》(附件1)。处置固定资产清单所列内容如有差异,均以现状为准。
2.本次废旧固定资产处置设最低限价,如报价低于最低限价,本次询价作流标处理。本项目最低限价:4880元。
三、报名、看样时间及地点
标的物以实物为准,请有意参与本标的报价人,自行到现场看样,未看样的报价人视为对本标的物资实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
1.看样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上午9:00-11:00,下午1:30-4:00。
2.地点: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14楼
3.联系人及方式:傅女士 13626585163
4.报价人请下载附件中报价单(附件2)填写,并进行密封报价。
5.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为: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。
6.报价单递交地点: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1号海港大厦1幢1412室,收件人:傅女士,联系电话:13626585163。
7.报价单需密封报价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单,处置单位不予受理。
四、报价人须知
1.报价人为公司或个人,报价材料内附报价单和有效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,法人代表或个人身份证。未提供有效营业执照(报价人为公司)或个人身份证(报价人为个人)的报价单做无效报价处理。报价密封件表面须注明参加投标项目、报价人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,否则因未注明被意外开启造成投标失败,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负责。
2.中标人接到《中标通知书》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《废旧固定资产转让合同》并一次性交清全部成交价款,本单位向中标人开具收款收据,并办理物资移交手续,移交后的物资由中标人保管。
3.中标人在成交后5日内,必须将所购买的全部物资运离现场,装车、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及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。
4.报价人需严格遵守处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,严禁违章操作,清运过程服从处置单位现场人员的管理,做好人员和车辆的备案,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处置单位的利益。
五、评审
1.评审时间:2023年12月20日上午09:00分;地点: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14楼会议室。
2.以报价最高的报价人为中标人,如果投标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的,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。竞买单位报价一经认可,既为成交的合同价。
3.询价评审由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参加,评审小组不少于3人。
六、特别说明
1.本项目至报价截止时间,报价人不足3个,则重新询价。
七、监督部门
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
联系人:林先生
联系电话:0577-56669099
传 真:0577-56669098
附件:
1.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拟处置固定资产清单
2.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废旧固定资产报价单
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
2023年1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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